关注我们

04/5/2020 复工问题?

让会员参考

我们只能向政府要求开放让业者有生意做。我们总会让会员或属会领导层自做决定是否要开店 或继续以打包/外卖方式服务。

雇主是需要负责员工的医药费用。这个既然是在SOP的条件里面, 我们总会也无能为力。

我们只能向政府要求开放 而不能列下条件。

同时也希望会员及业者加强他们的防疫工作及监督, 根据标准作业程序。

虽然如此, 我们也去函给MITI 要求删除这条”雇主负责医药条文” 因为雇主一路来都为雇员还社会保险 (SOCSO)。社会保险就理应负责所以的医院检查费用。更何况雇员是在工作时间被传染。

星期一4/5开工的问题,我想就在这里一起回覆:
1)在有限制行限令下在4/5复工的公司企业,如果员工不幸感染新冠肺炎,雇主要负责医药费?公司消毒清理的费用也由雇主承担吗?
A: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公布的 SOP指南的紧急应变措施(Tindak Balas Kecemasan),如果员工感染新管病毒,雇主必须負責医药费,也要承担公司消毒的费用。
Q:雇主可以直接在4/5营业,让员工回来公司上班吗?需要先向贸工部申请吗?
A:获准复工的所有公司不需要提出恢复运作的申请,但要在4/5至12/5之间到贸工部网页notification.miti.gov.my,完成两项动作:
(1)申报公司资料
(2)承诺遵守标准作业程序(SOP),表示願意承擔以上責任。
雇主可以在4/5直接开工,只要在12/5之前到贸工部网页申报和宣誓就可以了。

Share on facebook
Share on email
Share on whatsapp